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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明发1,2
LAI Ming-fa1,2
摘要: 国有企业高管“经济人”与“政治人”的双重属性使其在投资决策中的个人动机趋于复杂。本文糅合了代理理论和管家理论对国有企业高管的自我认识解释,并引入“从严治党”的情境对国企党组织的投资治理作用进行理论与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治理参与能够提升企业投资效率、发挥积极的投资治理作用,包括抑制过度投资与提升对投资机会的捕捉能力;但是,这一效应主要体现于中央企业,党组织对地方国有企业的投资治理效应仍然不甚明显。不过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国有企业在推进内部党组织融入企业治理层面的过程,要确保“从严治党”长效机制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