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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明,陈耿华
YE Ming, CHEN Geng-hua
摘要: 反不正当竞争法视野下的商业道德内涵多元且极为抽象,既有以行业惯例、创设具体细则认定商业道德的做法无法从根本上克服商业道德的不确定性。其缘由是归入决定论立场的前者奉行简单的逻辑推演而未予利益平衡,忽略个案商业道德的“特质性”,且不同领域的行业惯例通常不具通约性并呈阶段性特征,无法为商业道德认定输送稳定源泉;纳入决断论立场的后者既难以把握商业道德的“不唯一性”,亦无法确保所作裁判基于客观要求而非恣意,也并未达致商业道德的客观认定。而法律论证分析框架不推崇从前提到结论的简单推演,充分进行利益衡量且重视在讨论中不断论证,并以可视化的形式规则和技术规则最大限度约束司法裁量权,故可作为商业道德认定的新思路。法律论证分析框架的具体运用体现为:对商业道德的认定理由进行多元分解且细致还原其推导步骤,并以论证链的形式分层论证这些多元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