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研究 ›› 2021, Vol. 63 ›› Issue (4):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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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算法技术引发的价格歧视问题广受反垄断机关的关注,除了确定算法价格歧视行为的违法性属性之外,法律责任追究亦是不可或缺的。我国已把“大数据杀熟”行为列入经济领域的反垄断规制范围,但对“大数据杀熟”行为反垄断责任的追究却依赖于现有的经营者单轨路径。为有效防范“大数据杀熟”行为衍生的歧视风险,有必要确立“经营者责任+算法技术责任”双轨追责路径,坚持风险防范的追责思路,明晰经营者责任和算法技术责任,并注重责任转轨后的衔接。
关键词: “大数据杀熟”, 反垄断责任, 双轨路径, 经营者责任, 技术责任
郭江兰. “大数据杀熟”行为反垄断责任的完善 [J]. 商业研究, 2021, 63(4):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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