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段礼乐.市场规制工具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26.
[2]李蕊.管制与市场:土地经营权融资的法律回应[J].法学杂志,2019(5):20-27.
[3]张明涛.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准入的法律制度建构[J].中州学刊,2016(1):57-61.
[4]罗必良.产权强度、土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护[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510.
[5]管洪彦,孔祥智.农地“三权分置”典型模式的改革启示与未来展望[J].经济体制改革,2018(6):63-69.
[6]蔡立东,姜楠.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法构造[J].法学研究,2015(3):31-46.
[7]王利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私法自治[J].中国法学,2014(5):26-40.
[8]赵韵玲,刘智勇.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31.
[9]陆益龙.农村土地流转中优先权的实践建构——对河北定州一农地流转案例的分析[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18(6):109-117.
[10]李国祥.用规范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J].中国集体经济,2016(8):9-14.
[11]向超.论土地经营权市场分类规制的理念与模式[J].学习与实践,2017(12):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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